根据中、库两国政府2001年4 月12 日签订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承担援库克高等法院大楼项目的换文以及中、库两国政府1998年11月16日换文和2001年2月20日签订的经济技术合作协定。我国政府帮助库克群岛政府修建高法大楼。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813平米,包括一层汽车库和二层法院各类用房。建设地点在库克群岛国家首府Rarotnga阿瓦鲁阿市。合同金额2235万元人民币,2004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对外建设总工期10个月。